財稅法令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15元,自103年1月1日生效;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273元,自103年7月1日生效

勞委會1021003勞動2第1020132068號公告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15元,自10311日生效;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273元,自10371日生效

主旨:

修正「基本工資」,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一十五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萬九千二百七十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