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令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之規定

行政院1021003健保財字第1020031690號公告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之規定

主旨: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申報投保金額之規定。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第5款。

公告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第2類第1目被保險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之投保金額,10271日生效之投保金額分級表第六級(22,800元)起申報,並自1031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