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令

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915
勞動條2字第1030131880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二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零八元。

部  長 陳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