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40元,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2000元,自107年10月1日生效
勞委會1060906勞動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40元,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2000元,自107年10月1日生效
主旨: |
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
依據: |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四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