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令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40元,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2000元,自107年10月1日生效

勞委會1060906勞動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40元,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2000元,自107101日生效

主旨:

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四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