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令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50元,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3100元,自108年1月1日生效

勞委會1070905勞動2字第1070131233號公告

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50元,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3100元,自10811生效

主旨

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三千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