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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轉售頻繁 要課所得稅

預售屋一年內多次買賣,財政部要查。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國稅局已經注意預售屋短期頻繁買賣現象,他認為這種交易型態「並不正常」,國稅局將從資金流程調查賣方的獲利,此型態交易者也不適用土地所得免稅優惠,實際獲利均要課徵所得稅。

 

 

李述德昨(7)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上,答覆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表示,國稅局須注意短期內買賣預售屋的案件,並核實對預售屋銷售所得課稅。

賴士葆指出,美國採取寬鬆貨幣政策,促使過多資金流入亞洲,台灣房價上升與熱錢流入有密切關係,財政部對於房價過高,必須採行對策,例如預售屋在短短數個月內頻繁轉讓,政府不應坐視不管。

李述德表示,現行土地一地三價,房屋一屋二價的現象,對於部分投機買賣存在課稅漏洞,包括預售屋若短短一年內頻繁轉讓,土地的部分因土地公告現值一年調整一次的因素,往往課不到土增稅。他同意「這種不正常交易,稅捐機關要注意,也會透過資金流程進行查核」。

李述德說,這類交易案件由於預售屋尚未建造完成,建商出售給個人,個人再賣給第三人時,因不動產沒有完成過戶,再轉售的就不是不動產本身,而是一種權利,轉售預售屋的個人,獲取的增值利益要按其他所得課徵所得稅,沒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也不是按照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

賴士葆要求李述德必須向社會宣示財政部要針對這類短期買賣不動產的行為課稅,李述德說:「只要有異常,不符常軌的就會課稅」。

立委羅淑蕾也針對高房價現象建議財政部開徵資本利得稅。羅淑蕾舉例,台灣十大豪宅信義之星的評定現值只有500萬元,與市價一戶2.9億元差距極大。

如果按照評定現值課稅,台北市的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比率是29%,按評定現值500 萬元換算資本利得只有145萬元,但實際依房仲業資料,信義之星97年每坪100萬元,99年上升至180萬元,每戶出售利得超過1億元,目前按評定現值課稅的機制,只會擴大貧富差距。

【2010/10/0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