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納稅義務人申報不符規定被剔除補稅或處罰鍰常見情形明細表

為落實以輔導替代查核,特將轄內納稅義務人常犯疏失及常見違章情形,編製「納稅義務人申報不符規定被剔除補稅或處罰鍰常見情形明細表」,藉以提醒注意避免遭補稅處罰,以疏減訟源並增進徵納雙方和諧。

 

納稅義務人申報不符規定被剔除補稅或處罰鍰常見情形明細表

類別

項目

                 

免稅額

扶養親屬

誤報超過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或在大陸就學子女之免稅額。(如:誤報21歲於補習中無正式學籍之子女

報所得年度前已死亡親屬之免稅額

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誤報為夫妻。(如:992月結婚,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

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增加50﹪。

重複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如:子女同時列報扶養父母)。

未實際扶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姪、甥、孫);或其他親屬或家屬之父或母有所得或財產,不符合民法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順序規定者,卻誤報該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免稅額。

誤報薪餉()免稅所得者(如: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等)之子女為受扶養親屬(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

夫妻分開申報

將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規定誤解為夫妻可分開申報,而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

夫妻分居分別申報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未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於「□夫妻分居者」欄位打V

扣除額

保險費

誤報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內之保險費。

一般人身保險費(包含勞保、公保、國民年金保險費)誤填入全民健保保險費欄項。

捐贈

未實際捐贈,卻以購買之公益社團或寺廟等開立之收據虛報列舉捐贈扣除額。

誤以有對價關係之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如:會費、寺廟光明燈)

購屋借款利息

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未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直接以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

誤報修繕或消費性貸款名義支付之利息。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未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

特別扣除額

教育學費扣除

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誤列報五專前三年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身心障礙扣除

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扣除,未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

所得額

漏報所得

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如:父母親之小規模查定課徵營利所得、利息所得)。

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及養護療養院所負責人漏未填報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

漏報房地出租給個人的租賃所得、私人間借貸利息所得等無扣繳憑單的所得。

分離課稅

誤將分離課稅所得之扣繳稅額申報扣抵應納稅額。【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劵中獎獎金、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利息等

※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行補報補繳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