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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普及,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避免受罰

財政部1050309新聞稿

網路交易普及,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避免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網路購物正夯,為遏止營業人藉由網路交易短漏開統一發票,暨防堵個人藉由網路交易規避辦理營業登記而逃漏稅捐,將針對下列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違法情形,展開專案加強查核,以維護租稅公平:1)應辦理營業登記而未辦理;(2)未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或開立統一發票(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之交易),申報繳納營業稅;(3)經核定為查定課徵之小規模營業人,未按季覈實提供每月銷售額、提供之資料不實或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未使用;(4)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自10541日起展開,基於愛心辦稅原則,籲請營業人或個人自行檢視,如有前開違漏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