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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財政部1050922新聞稿

行政院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近年網路快速發展,國人向外國網路業者購買勞務情形日益頻繁,網路交易訊息隱密不易課稅特性、個人買受人繳稅依從成本高及小額交易免稅規定,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及稅源流失情形。

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之營業稅課稅問題,財政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日本等國家作法,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於今日(105922日)第3515次院會決議通過。該法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定義。(修正條文第2條之1及第6條)
二、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修正條文第28條之1
三、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修正條文第36條)
四、增訂報稅之代理人未依規定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之罰則。(修正條文第49條之1
五、將「營業登記」文字修正為「稅籍登記」,以符實際。(修正條文第28條、第29條至第30條之1、第43條、第45條及第51條)

財政部表示,該項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於近期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規劃辦理後續子法規之修正或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