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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給付非居住者身分之員工薪資所得31,514元,應適用之扣繳率為何?

財政部1060216新聞稿

每月給付非居住者身分之員工薪資所得31,514元,應適用之扣繳率為何?

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配合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給付給非居住者員工之薪資所得亦同步調升為31,514元;則該金額適用之扣繳率應為6%、或是18%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自10611日起調整為21,009;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全月薪資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

該局說明,因應基本工資調升為21,009元,扣繳單位給付非居住者全月薪資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為6%如全月薪資總額超過基本工資1.5倍,應全額扣取18%。又21,009元之1.5倍為31,513.5元,因此給付31,514元(含)以上者,即適用18%之扣繳率。

該局提醒,扣繳單位給付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時應特別留意,切勿溢扣而影響員工權益;並應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3項規定於給付之日起10日內繳清代扣稅款及辦理扣繳憑單申報,避免逾期而遭受裁罰。